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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老龄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点击数:3748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医疗机构,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省中医药管理局: 

  现将《2019年四川省老龄健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和我委老龄健康工作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老龄健康工作要点,切实推动老龄健康重要任务落实。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四川省老龄健康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老龄健康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老龄工作系列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康四川发展战略,着力完善老龄健康政策体系、加快健全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全域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推动构建老龄友好社会环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一、着力完善老龄健康政策体系 

  (一)完善老龄健康服务政策。按照《“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要求,研究编制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制定促进退休医务人员再就业和创业的激励措施。研究制定家庭病床服务规范,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服务,探索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将老年人群急盼的康复、护理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二)推动长期护理照护服务。研究制定老年护理相关标准,加强老年护理人员培训,提高老年护理照护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壮大老年护理志愿社工队伍。配合医疗保障部门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重点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  

  二、加快健全老龄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快完善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政策,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建立“医、教、研”一体的国家级老年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省级老年医学中心,发挥行业龙头引领作用。鼓励市(州)三级医院建立市级老年医学中心,支持一批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门诊、设立老年病房。扩增盘活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重点加强老年病、康复、护理、慢性病、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设,扩大老年医疗健康服务供给,补齐全省老年健康服务短板,加快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老年健康服务网络。2019年,35%以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 

  (二)加快发展多元健康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健康养老服务,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运用老年健康档案信息,对老年人进行精准健康服务和管理。做实做优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咨询、健康风险评估、健康管理等服务,实施老年慢性病综合防控,基本实现老年人口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接续性的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推动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建立便利就医绿色通道,支持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确保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发挥省级安宁疗护教育培训中心引领作用,规范推进安宁疗护国家级试点,扩点拓面开展安宁疗护省级试点。 

  (三)加强老年健康服务队伍建设。将老年医学、老年护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心理等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面向老年护理人员及老年人家庭护理成员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专项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工作。 

  三、全域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一)统筹规划医养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指导各地编制医养结合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发展格局。研究制定《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实施医养结合“六大行动”,细化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政策措施。 

  (二)突出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扩增社区养老、护理床位供给。鼓励支持国家级、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市打造2-3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其他市(州)至少打造1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培育壮大具有地域特色的医养结合品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重点培育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省级项目落地,推动医养结合全域发展,积极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 

  (三)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培养力度,提高医养结合服务和管理水平。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示范标准,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评估。加强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提高医养结合数据质量。 

  (四)有效发挥中医药康养特色。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以及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医务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和社区(乡镇)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深入开展老年人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鼓励开发、推广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引导中医医疗机构和养生保健机构积极参与中医针灸、推拿、理疗、药膳等相结合的特色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打造中医药康养旅游品牌产品。 

  (五)创新驱动医养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多元化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各地引进国内外知名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保险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推动扩大老年服务和用品市场有效供给,引导促进养老与健康、养生、旅游、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医养结合”,大力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催生健康养老新业态、新模式。 

  四、推动构建老龄友好社会环境 

  (一)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根据《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指导各地做好老龄工作职能转隶及机构设置,配强基层老龄工作力量,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组建新一届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会。成立四川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推动贯彻落实《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政策措施。 

  (二)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加强老龄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孝亲敬老主题宣传活动。实施老年人健康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宣传普及老年医疗保健知识,重点加强老年人及其照料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三)聚力优化老年社会支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开展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验收,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四)着力保障老年人权益。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人消费环境,依法打击向老年人恶意推销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等行为,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持续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加强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进展监测,准确掌握实施进度及成效,完善强化推进措施。完善老龄服务信息平台,健全老龄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老龄事业发展报告。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组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为制定老龄健康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用新时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思想武装头脑,为做好老龄健康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加强老龄健康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履行行政权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持续用力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坚决整治“庸懒散浮拖”,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